新闻
开放时间
8:00-17:00,16:00以后停止售票(节假日不闭馆),周一闭馆维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 / 正文

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

23-07-01 09:06:08     来源:

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

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指导和推进博物馆的教学、科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设立“青岛滨海学院学术委员会 ”(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博物馆的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弘扬学术民主,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审议学科发展规划、学科专业的设置。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科发展规划是 否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专业设置是否具有学术发展前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等学术问题进行充分的审核、评议,并讨论通过,从学术角度为学校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 审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计划;评审校级教学、科研立项;推荐优秀学、科研项目参评上一级主管部门立项。

第六条 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对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作出 评价,鉴定成果的等级、层次;评定学校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

第七条 评审、鉴定教师、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选拔学科带头人、 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各级科研基金申请人等各种选拔活动中,对申请者或基层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鉴定和推荐。

第八条 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有关学术内容进行咨询,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评价、指导、审议学校主办的各种学术刊物。

第十条 筹划、组织、指导各类学术活动;组织全校性的重大学术交流;审议、批准成立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等其他学术机构。

第三章  委员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是学校某一学科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博士,也可聘任个别比较突出的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聘请校外相关领域知名学者作为兼职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本学科国内外前沿有较全面的了解,具有相关领域较广博的知识;

(二)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三)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办事公正,严谨治学,坚持原则,敢于发表学术见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应具有学科代表性。委员人选由二级学院推荐,办公会研究后同意后,由学校聘任。

第十三条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各种评审、推荐、评议活动;

(二)对委员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学术委员会决定;

(四)带头开展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主动为学校《学报》撰写和推荐论文,推学校学术活动的开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委员因退休、离开学校岗位自动解聘委员职务,因其它原因需要替换时,其所在学院可提出替补申请,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第四章  机构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 20--30 人。上述人员均由 学校聘任,颁发聘书。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续聘,但换届时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委员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科研处负责人任秘书 长,负责准备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的资料、提案及文件等,并执行学术委员会已作出的决定。

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临时性的评议组、专题组。各评议、专题组设召集人 1 名。

第十八条 当主任如因故不能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员如因故不能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时,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三分之二到会,方才有效;如以表决方式决定某一事项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学术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